北京总所 都分所

陈大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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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南京分所负责人

执业证号:13201200610853363

手    机:150 1020 5980,137 3685 1896

电       话025 8373 6963

邮    箱:chendaguang@baoyinglaw.com

                 

专业领域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类经济犯罪案件

     知识产权诉讼、合同纠纷仲裁与诉讼

     公司上市、新三板挂牌


教育背景:

河北大学 法学学士


执业介绍:

陈大光律师,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专职律师。获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证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英语四级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企业管理培训证书、IPO业务培训结业证书, 现为中国法学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陈大光律师具有30余年法律实践经验,15年法官(审判长)审判经历,15年的律师经历,曾经历主审判决、代理、辩护二千余起重大刑事案件、疑难民事案件,为多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为多家大中小企业提供专、兼职的法律服务。


作为一名专业的资深律师,陈大光律师不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而且工作履历丰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尤其是长期在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一线的审判工作经历,其非常熟悉法院诉讼的各类法律事务和不同审理阶段的程序流程,因而善于处理并化解各类法律适用问题及社会纠纷。同时,在执业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思维清晰、善抓重点、处事干练的执业特色和代理风格,不仅极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还为当事人解决了大量的社会纠纷,为当事人带来了更多的合法权益,陈律师愿以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执业经验,为企业单位、个人提供专业、周到、尽责的法律服务。


陈大光律师从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尤其精通重大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案件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刑事方面主要业务:

[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2]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3]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4]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5]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6]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7]代理刑事案件: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陈大光律师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水准、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疑难民商事案件主要业务:

为委托人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法律建议和意见,帮助委托人识别风险、规避风险、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主要业务包括:

[1]协助机关、部门负责人起草、审核、修改重大举措(文件),保证其不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协助企业领导人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事宜(含拟上市公司的挂牌及前期的改制、并购、重组、分立)提供全面的、实体上,程序上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含企业上市挂牌必须具备的书面法律意见书);

[3]参与审核、起草、修改重大经营合同及相关的商务谈判,防范风险与瑕疵,并提出具体的法律指导意见;

[4]接受委托,参与企业诉讼与非诉讼的全权代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接受委托,为聘请方的全部法律事务总体把关;

[6](企业、个人的)商务、金融、经济合同、协议纠纷、房地产、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医疗、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争议、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债务公司兼并、收购、分立、破产、反兼并、租赁、资产转让、涉外贸易、企业上市及招投标方面的纠纷等法律服务。在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通过对公司的法律风险鉴别管理,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投融资法律服务: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挂牌、投资并购、互联网金融、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治理法律服务。现在我律师正走在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最前沿,致力于为高、新发展成长性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指导,并积极协助其进入新三版、创业板、IPO资本市场,且为其提供持续专业化的法律方面、知识产权方面、融资方面及上市后持续法律顾问工作在内的全部法律服务。

我陈大光律师在工作中,以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服务,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经典案例:

刑事方面:

河南省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超1100万,本律师辩护后被判11年;

“百名红通”1号杨秀珠贪污受贿案,本律师辩护后,一审获刑八年;

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超9817万,本律师辩护后,一审被判无期;

武汉钢铁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受贿超5千万,本律师辩护后,一审被判15年


民商事方面:

陈大光律师曾在2家上市公司、12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目前正在为近十家企业做新三板挂牌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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