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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律师为古蔺国资私募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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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确认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国资公司”)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符合挂牌转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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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债券的发行,古蔺国资公司委托了宝盈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宝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古蔺国资进行了充分的法律尽职调查,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与挂牌转让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助力古蔺国资公司本次债券融资。 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是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宝盈律师专注于投融资、知识产权、涉税法律服务,在公司挂牌上市、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债券发行、私募基金等资本市场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宝盈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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